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夫妇特意来到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虞山分局,送上印有“热情服务耐心周到”的大红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王先生夫妇因自身疏忽和4S店销售员的诱导,交了1万元定金签订了《购车合同》,事后发现自己进错了4S店,订购的汽车品牌也错了,并不是自己所要的品牌,因而提出要解除合同,并退还1万元定金。店方拒绝消费者的要求;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虞山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在多项证据证明消费者系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了《购车合同》,根据《合同法》和《消法》的相关规定,经多次苦口婆心的耐心协调,双方心平和气地解除了合同,4S店将1万元定金全额返还王先生。王先生对此结果,向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衷心感谢。
(张秀英 萧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