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自家水稻喷洒农药时,由于风向带动,农药飘洒到隔壁邻居家的藕塘地里,藕塘里莲藕的损失谁来赔呢?近日,苏州吴江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因“天灾”引起的纠纷案件。
丁某和张某系同村村民,张某承包的水稻田和丁某承包的藕塘南北高低相邻,接壤地块长60米左右。二人各自承包种植,本来相安无事。直至2017年7月中旬,丁某发现其种植的莲藕出现发黑死亡的现象,经过排查,丁某认定是张某在旁边水稻田喷洒农药所致,要求张某赔偿。
张某则认为其对于丁某莲藕的死亡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在其给水稻喷洒农药时由风向所致;丁某应当将死亡部分的莲藕挖出后定损,但由于丁某自身原因没有挖藕,相应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明确表示丁某莲藕的死亡系其给水稻喷洒农药时由风向所致,也同意赔偿,系自认其喷洒农药的行为与丁某莲藕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丁某因莲藕太小,卖的钱还不够支付挖藕的人工费而未进行挖掘,具有一定合理性。故张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丁某承包藕塘的租金和种植莲藕的成本,法院最终确定张某赔偿丁某莲藕损失35000余元。
(李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