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会议机制,使其在解决不同部门间同案不同判和不同年龄法官审判经验传承等问题上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近日,苏州中院民二庭专门召开法官会议,资深法官柏宏忠以“传经解惑话商审”为主题向年轻法官传授审判经验。这是苏州中院首次以法官会议的形式让资深法官分享审判业务经验。
司法工作是一项经验性很强的工作。如何解决审判业务经验的代际传承一直是法院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苏州中院探索以法官会议的形式来解决这一问题,无疑具有开创性。
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包刚说:“法官会议工作机制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准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的有力举措,审判经验交流会的形式对丰富法官会议内涵大有裨益,值得推广。”
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一直广受人们的诟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苏州中院健全法官会议制度,跨部门组织法官会议,强化法官会议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作用。
近日,苏州中院民一庭在审理某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时,发现涉及民一、民二两个部门相关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为此,民一庭专门召开跨部门法官会议,邀请民二庭负责人和资深法官参加会议共同研讨。通过讨论,两个部门就涉案《商铺委托管理协议》的定性及法定任意解除权能否通过约定排除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据了解,这次法官会议由苏州中院民一、民二庭联合召开,体现了民一重实质,民二重合同的不同审判理念,彰显了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对统一各部门之间裁判尺度、提高全院整体审判质量、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作用。 (蒋超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