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韩国传统的婚姻和中国一样,以儒教传统举行,崇尚父母包办。嫁娶礼俗的模式是既周到又烦琐的“六礼”。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韩国青年大多抛弃了包办婚姻的旧俗,男女自由恋爱。不少青年男女结婚以个人感受为准绳,强调“只要我们幸福就可以”。
不过,由于根深蒂固的儒教传统的影响,重礼仪的韩国民族并没有在婚俗中完全放弃一些重要的传统礼节。例如,鸭子和鹅是韩式婚礼上重要的“客人”,因为它们都是单配偶动物,寓意专一的心。新人互赠木制的鹅或鸭子也是互相承诺的仪式之一。
德国
在上世纪60年代末以前,德国人基本遵循着男人外出工作养家糊口、妻子做主妇料理家务的家庭模式。结婚前,男子一般要和女方父母见面,女方家长则会考虑男方的经济实力。按照当时传统,结婚前丈夫要为未婚妻买房或盖房,购置家具,并拿出一笔经费用于婚礼筹备。婚后,小两口过日子的经济来源也主要出自丈夫一方。
上世纪60年代后期,源自西德的大规模学生抗议运动席卷欧洲,深刻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影响的当然也包括婚姻和家庭关系。年轻人在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上争取到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随着思想的进步,拥有财富的多少不再是阻隔有情人成为眷属的障碍,彩礼和嫁妆被年轻人视作因循守旧而逐渐抛弃。
今天,德国社会每个家庭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个性化婚姻方案。有的年轻人平均分摊婚礼筹备和安置新家所需的经费;有的由夫妻一方承担;还有的是让一方支付主要花销,如有个性化需求则由本人自行添置购买。
印度
多年来,印度人普遍认为妻子在婆家的地位与女方家庭操办婚事的规模紧密挂钩。由于攀比心作祟,女方家庭准备的“嫁妆”便越来越多,婚礼排场也越来越大。统计数据显示,在印度,女方嫁妆的价值平均占到了新婚夫妻婚前财产的68%,约是女方家庭6年收入的总和。
为了遏制不良风气、减轻女方家庭负担,印度在1961年颁布了《嫁妆禁止法》,并在1984年和1986年对该法进行了两次修订。该法规定,凡是接受和索取嫁妆的行为皆属犯罪,当处6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监禁。1986年修订的《刑法》规定,妇女在婚后7年内,因为嫁妆问题受到男方家庭及其亲属对其进行肉体虐待与精神摧残而致死亡的,行为人将被处以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摘自《东方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