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消费者关女士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称,她因腰疼痛难忍,于1月20日前往苏州工业园区苏元堂做艾灸治疗。但是店内朱经理介绍办会员卡有优惠,办5000元的卡,第一次体验,原价138元的疗程可以免费。之后,原价198元/次可以优惠到158元/次。本想长期做下去,就办了张5000元的卡。但是连续做了7、8次,一点效果也没有。前几天去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建议她要手术治疗。所以今天与朱经理通过微信协商,希望把剩余款项退还。朱经理回复说,已经做过几次了,不能够退款。由于协商不成,只能求助消保委,能够帮助她退还余款。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工作人员与朱经理取得联系,并明确指出,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苏元堂显然没有与消费者签订相关协议,消费者的付款仅是预付款而已,现在消费者由于需要手术治疗而中断艾灸治疗,也在情理之中,苏元堂应该退还剩余款项,不退肯定是没有理由的;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朱经理觉得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话非常在理,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经过认真考虑后,同意退还关女士剩余款项。
(朱雪梅 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