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报废摩托车 三人连带赔偿十四万借款汇入配偶账户,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苏州市文广旅局开展“行业治乱回头看”行动姑苏市监扣押涉嫌商标侵权产品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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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6-06

投诉与回音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投诉:4月1日,消费者张女士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称,她于当天中午去苏悦广场六星海南鸡餐厅吃饭,店方给了她一张停车券。她吃完饭后,驾车准备离开地下停车场时,收费员说这张券不能用,并说电脑收费系统坏了,要求张女士交5元停车费。张女士认为,出现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了,系统出问题怎么可以让消费者买单?券就算不能够用,也是商户与苏悦广场之间协调的事。她马上与商户、苏悦广场联系,都没有得到回应。后来由于时间过长收费员就放她出去。她要求苏悦广场地下停车场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回音: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工作人员马上与苏悦广场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到消费者使用的一张停车券是过期的,导致不能够使用,维权是商户粗心大意拿错停车券造成的。商户已经将此情况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已得到消费者的谅解。 (朱雪梅 萧循)

    投诉;4月10日,消费者王先生向吴江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指挥中心投诉称,他于去年年底在松陵镇一玻璃店更换汽车后挡风玻璃,下雨天打开雨刮器,发现雨刮器刮玻璃的面积比以前小了,请教专业人士,给出的答案是玻璃店更换的玻璃影响了玻璃的弧度,没有配上匹配的玻璃。他向玻璃店反映情况,店方认为,这是玻璃生产厂的问题,与他们安装无关。他认为店方的答复不合理,希望店方退还一半的费用;双方协商不成,他只能求助市场监管部门为自己维权。

    回音;4月17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联系店方负责人,向他通报了消费者的诉求。店方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分局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消费者出钱更换汽车后挡风玻璃,应该更换与原玻璃相同规格、性能的玻璃,现在存在瑕疵,希望店方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店方负责人无话可说,同意重新更换能够达到原性能的玻璃。

(宋建明 潇潇)

    投诉;4月8日,消费者徐女士向吴江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指挥中心投诉称,她于4月6日下午6点多入住沃克精品酒店,安顿好后就出去了。晚上十点多回到房间,发现地上有香烟头,被单上有物资;与服务员协商后,更换了房间;不料,更换的房间内有许多香烟头,卫生状况更差;她当即要求退房;但是服务员表示,不能够退钱。她认为,她开了4个小时的房,最多按钟点房的价格算,服务员就是不同意。所以,她不得不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音;4月9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就与店方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并严肃指出,酒店的卫生状况是一个重要指标,随时随地都应该保持整洁,徐女士的退房要求也是事出有因,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店方负责人经过思考后,同意退还徐女士5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宋建明 晓霞)

    投诉;4月28日,消费者王先生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称,他于1年前在九文美容美发店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并进行了充值。当时,店员讲,此卡可5折消费;其后,该店更名为洗SAP会所,还是可以继续使用该卡5折消费。但是使用半年之后,店员讲,不可以打折使用了,卡中余额按正常消费扣款。他认为商家的做法不合理,与店方交涉,要求继续使用会员卡按照原来的5折消费。但是协商不成,他不得不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音;4月29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与店方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并严肃指出,经营者如果不取信于消费者,不履行承诺,今后还会有谁相信前来消费?信誉是来之不易的,希望店方将消费者的会员卡内余额继续按照5折消费。店方负责人经过考虑后,同意消费者卡内余额继续5折消费。 (宋建明 肖旭)

    投诉;日前,消费者黄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黄先生说因为家中装修,不久前他在木渎某专卖店买了1万多元的板材,定的深咖色,并且付了款。过后黄先生收到货,发现板材是淡黄色的。黄先生与商家交涉,该商家承认有色差,但不承认送错货,可以更换,但是要其承担搬运费。黄先生认为是产品质量与服务都有问题,要求商家更换并承担搬运费,交涉不成,于是黄先生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要求商家给予更换并承担搬运费。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某专卖店的管理方,东壹元的相关负责人陆先生联系。经过协调陆先生同意尽快联系该专卖店给投诉人处理好此事。几天后分会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双方,双方均表示,已协商处理好此事,并已达成协议,该专卖店同意给黄先生更换板材并承担搬运费。 (吴士明 永康)

    投诉;最近,消费者李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李先生是北京的消费者,2月22号在天猫某专卖店购买了一台扫地机器人,花费1679元,从3月8号收到货以来因为启动原因维修及更换零配件至少4、5次了(有与商家沟通的维修记录),且之前找商家指定的北京售后维修过,一直没有维修好,将售后投诉到北京工商部门得到答复说该机器反复故障已经不愿再维修了。现在联系商家处理,商家还是让其找售后,于是李先生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要求该公司给予换货。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与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蒋经理联系。经过协调蒋经理表示同意给投诉人换货,请投诉人将旧的机器人寄给公司,公司收到货后,会将新的机器人寄给投诉人。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李先生表示同意此方案,过后不久李先生已经收到新的扫地机器人。 (吴士明 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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