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法院为你揭开代销返利这张“画皮”法官古语判词呼唤亲情回归半夜手麻醒是神经压迫导致的吗?教会孩子一些应急措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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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7-25

法官古语判词呼唤亲情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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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孝敬父母本是天经地义。原告现已届九旬高龄,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些文字内容既非出自刚刚结束的高考作文,也不是摘录自某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宣传手册,而是来自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是由该院民一庭刘佳政法官在判决书中写下的判词。

    这事要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件“特殊”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说起。该案原告是一名年届九旬的老太梅女士,而被告不是别人,正是梅老太的亲生女儿顾女士。梅老太请求法院判令其女儿顾女士返还为自己保管的银行存款35万元。梅老太诉称,自己将总计105万元的款项交由女儿保管,存在女儿名下的银行账户。哪知才过了短短几个月,其中两张存单项下35万元款项就要不回来了。梅老太要求顾女士交还保管的105万元款项时,顾女士在归还了70万元后,对剩余35万元就以买理财未到期、要给女儿买房等理由百般推脱,拒不归还。梅老太的小女儿也就是顾女士的妹妹也反复劝说姐姐将保管的钱款归还母亲,但均无果。梅老太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而顾女士则在法庭上辩称,自己跟梅老太之间根本不存在保管存款的关系,这两张存单项下的35万元款项都是自己的存款,跟梅老太没有任何关系,梅老太持有的存单是自己放在抽屉里被梅老太私自拿走的。

    一时间,真相扑朔迷离。法庭上,顾女士的妹妹出庭为母亲作证,并提交了一份谈话录音。录音中,顾女士的妹妹质问其是不是拿了母亲30余万,顾女士坦然承认,“35万给薇薇(顾女士女儿)买房子了,是不会给她的,你说破天也不会给。要也是向薇薇要。……我本打算给她(原告)3万块,35万给薇薇买房子……”面对上述证据,顾女士仍对保管钱款的事实矢口否认。

    第一次庭审梅老太由于年迈未能到庭,而是委托律师参加庭审。由于梅老太的律师对于很多事实情况均不清楚,庭审结束后,刘法官即联系梅老太本人来院与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谈话,询问了整个款项往来的过程。谈话中,刘法官发现梅老太持有一份顾女士本人亲自书写后交给梅老太保管的存款记录未做为证据提交,遂让梅老太补充了该份证据。之后再次安排开庭进行了审理并组织双方对前述补充证据进行了质证。但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顾女士对该证据不予认可,仍否认有保管的事实。

    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法官曾多次联系顾女士进行调解,并联系了顾女士的女儿也就是梅老太的外甥女“薇薇”,希望她能够促成母亲和外婆之间的和解。但经法院多方调解,顾女士仍然不为所动。法院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果断的作出了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梅老太提供的谈话录音、存单原件及顾女士书写的存款记录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原告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判决顾女士返还梅老太35万元。痛心于顾女士不思回报高龄母亲,反而对于母亲交其保管的财产妄起贪念,拒不归还的行为,刘佳政法官在判决书中严词劝诫,痛书其过,这就有了开头的那一段古文和如下的词句:“被告作为原告之女,不顾念母亲十月怀胎之辛,抚养成人之苦,不思回报高龄母亲,反而对于母亲交其保管的财产妄起贪念,拒不归还。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亦违反了社会道德及伦理操守,相应财产应予返还,相应行为更应予谴责!”

    上述判决作出后,顾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年初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顾女士已经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将35万元款项支付至法院履行款账户。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一直是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时光飞逝,父母也在逐渐老去,为人子女,更应珍惜、珍爱与父母之间的亲情时光。切勿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自己终身的遗憾。

(范岩彦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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