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喜事、逢年过节,不少市民都会买些好酒来宴请亲朋好友,殊不知高价买来的酒也有可能是假的!日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出售假贵州茅台、假五粮液的案件,被告人程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程某在吴江盛泽经营酒行,一天,一名开着豪车的女子小任上门向她推销假冒白酒。原来,小任把低档次的白酒拆封之后,灌到这些高档酒酒瓶里面,重新进行包装销售,甚至还带有高档酒的防伪标识、手提袋、包装盒和外包装箱。利欲熏心的程某放着正经买卖不做,动起了歪脑筋。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程某多次在小任那里购进假冒茅台酒及五粮液酒,然后马上转手卖出,以1680元每瓶的价格卖给吴某42瓶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销售金额70560元。不久之后又以500元每瓶的价格卖给周某30瓶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销售金额15000元。
假的真不了,不久之后小任东窗事发,拔出萝卜带出泥,供出了程某。公安机关在程某的酒行内查获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19瓶、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71瓶。归案后,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买受人吴某、周某的相应损失,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审理后认定程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其判处刑罚,扣押的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酒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销售者要把关产品来源,切莫为了多挣钱铤而走险,触犯法律红线。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等商品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并且索要发票,以便维权。
(徐娟 陈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