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装修公司欺诈 房主要求三倍赔偿并支付违约金维权不当被判侵犯名誉权非法行医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酒老板销售假冒高档白酒被判刑商家为揽顾客 违法添加罂粟壳原久泰商厦一楼至三楼夏季丝绸面料 丝绸服饰展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15

商家为揽顾客 违法添加罂粟壳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食品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商家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不择手段招揽顾客。苏州吴中某牛肉汤店老板陈某为让自己生意兴隆,竟在汤料中添加罂粟壳,非法获利4000余元。2017年3月,吴中公安会同相关部门对牛肉汤店进行联合执法时,当场从该店汤锅和客人食用的汤料中检测出罂粟成分。次日侦查人员从店铺二楼查货疑似罂粟壳140.90克。经鉴定,某牛肉汤店内扣押的疑似罂粟壳及牛肉汤调料包中均检测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蒂巴因、那可汀。
    据陈某交代,自己的牛肉汤店从2016年2月开始正常营业,主要出售牛肉汤、牛肉面等,小碗8元,大碗12元,每日销售量最低为20份,一天营业额约四五百元。一次回老家时听说汤里加了大烟葫芦后会更加鲜美,让人欲罢不能,自己便从老家带了20多颗大烟葫芦回店里放在汤料中,每次一颗,可以反复煮几天,煮透了就换一颗,被抓获前一共用了6颗,剩下的还在家中。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陈某的行为同时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陈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扣押的罂粟壳、罂粟粉予以没收。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向吴中检察院交付惩罚性赔偿金四万一千六百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
(黄薇 龙飞)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