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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22

姑苏区制定餐饮业监管标准实现“三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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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为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姑苏区为餐饮行业监管工作定标准、列清单、明规矩,努力实现“三确保”。
    列出“红黑清单”,确保操作性。一是确立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不可为”。依据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餐饮行业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在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及土地性质证明文件的房屋内开设餐饮服务项目;不得使用车库、违法建设作为经营场所,不得破墙开店等。主要针对设立地点、排放物、经营范围、是否污染水源等方面进行规定,旨在规范餐饮商家经营行为,既要保障食品安全,也要确保不污染周边环境。二是梳理管理正面清单,明确“可为”。正面清单主要涉及持证持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以及兜底性条款,对内部装饰、污染物排放、噪音、“明厨亮灶”等先进管理方式作出了相应要求。
    推行“证照联办”,确保便利性。充分利用平台资源优势,推动在线共享,通过信息平台互通互联,实现相关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有效化解群众办事“堵点”。全面推行“证照联办”。按照“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合并审查、一窗发放”的办理流程,实行统一受理证照办理申请、统一告知所需全部资料、统一流转审批、统一发放证照。为避免盲目投资后却不符合开业条件而造成经济损失,由属地街道牵头组织环保、消防、市场监管、城管,实行四部门事前联合行政指导,出具意见书,决定是否受理。
    采取“积分考核”,确保严谨性。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实施积分管理制度,通过日常检查、投诉处理、专项检查、违法行为处理等结果,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分级表、收到投诉举报且调查属实、收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等方面作为根据,进行扣减分。以一年作为一个记分周期,每个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餐饮单位进行停业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未记满12分的,下个周期重新记分。
    实施“备案管理”,确保自律性。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微型餐饮实施备案管理。备案对象是指经营场所固定且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从业人员较少、经营品种风险较低、符合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备案制度积极引导微型餐饮店加强自律,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公约和职业道德,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 (苏工 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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