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法院协同市检察院邀请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对张家港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共同参与犯罪,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两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并对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两名问题少年的监护人在张家港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室参加了活动,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的老师对他们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并观看了教育片。随后,老师们与问题少年进行了一对一的个别辅导。
近年来,张家港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针对失职父母提供家庭监护责任及教育方法的指导,引导问题少年父母承担管教责任。自张家港法院与市家教中心会签《涉诉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操作办法(试行)》以来,少家庭积极探索尝试,此次将指导对象扩大到被不起诉少年的监护人。
通过老师的指导,家长们感到孩子出了问题和自己的疏于管教有很大的关系,通过多个事例的剖析与解读,引起了极大的共鸣和反思,对孩子的成长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江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