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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28

张家港市监局专项检查规范药店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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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张家港市市监局为保证市民用药安全,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开展了药店专项检查。
    塘桥分局对7家药店购进、销售药械情况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进行“回头看”检查,在检查中发现3家药店不同程度地存在分区不明显、营业柜台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混放现象,甚至在保健品柜台发现有鸿茅药酒销售,而鸿茅药酒为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非处方药。针对上述现象,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药店整改。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按照GSP要求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按照GSP要求存放药品,规范药店经营行为。
    乐余分局坚持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长的原则,积极开展零售药店换证核查工作。
    11月上旬,乐余镇有5家零售药店经营许可到期需换证,4家药店申请GSP到期重新认证。在现场核查过程中,监管人员重点检查药店工作人员体检报告是否真实有效、实际经营面积是否达标、药品是否按规定分区、分类存放、抽查了风险性较大的处方药核对进销存是否真实、阴凉区域是否符合要求等。他们同时结合安全用药宣传月“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主题,将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向零售药店企业进行宣传,重点将修改和新增条款进行了解读。
    目前,5家零售药店的换证核查已完成,针对其中3家药店存在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处方单未及时保存现象,监管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当场处罚。 (刘韬 邵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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