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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1-16

奶茶店加盟 “鲸”然是假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近日,常熟法院调解了一起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被告王红(化名)通过“抖音”APP的广告加盟了一家网红餐饮连锁店“琉璃鲸”,本想借助网红品牌给小店带来人气。没想到带来的不是人气,而是“气人”,竟成了正牌“琉璃鲸”的打假对象。

    原告南京力合琉璃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经营的“琉璃鲸”品牌系连锁创意餐饮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实际经营管理的线下实体门店近百家,覆盖中国几十个城市。“琉璃鲸”等新式饮品上市后,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原告起诉称其调查发现,被告王红未经许可,在线上线下经营中大量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系列作品,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原告有权排他使用“琉璃鲸”系列作品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维权。

    被告王红表示,其并不知晓所加盟的是假冒品牌,并当庭提交了加盟合同等材料,同时表示愿意协商处理本案纠纷。经过法院组织调解,最终被告承诺立即停止侵权,拆除店铺中涉及“琉璃鲸”美术作品的标识,并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法官提醒:在网红经济爆炸式增长的今天,网红品牌易被模仿、发展快,人们在加盟品牌之前,更应该仔细审查授权方的主体资格、品牌权利基础等经营资质,切勿轻信网络上发布的小广告,从而加了个假“盟”,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胡越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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