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第二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的通报》,相城法院一场庭审入选“百场优秀庭审”,系江苏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大力推进庭审公开工作。2018年起,最高院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活动,所有参评案件均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直播案件,评选程序严谨,评选要求严格,社会公众和法院内外部专家参与度较高,评选结果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法院庭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该院入选的 2019苏0507刑初23号肖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由党组书记、徐建东院长任审判长,刑庭副庭长张嘉、陪审员曹丽萍共同组成合议庭。
本案系关于相城区阳澄湖大闸蟹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公诉机关一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月29日,该案一审开庭审理,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经营企业代表应邀观摩庭审。
在审理过程中,通过法律释明,部分被告人主动交付赔偿金,在判决中也明确公诉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可提出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具有极好的示范意义。既对食品生产、销售者提出了警示,要求其守法经营,也对食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损害进行了救济。该案件庭审过程也规范、流畅、高效,对于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具有积极的典型意义。
(丁莉华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