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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3-05

线上化解千里之外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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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受疫情影响,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张家港法院暂停线下诉讼活动,“无接触式”工作新模式成了工作常态。近日,该院乐余法庭通过组建线上调解微信群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远隔千里的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江苏某机械公司与位于宁夏固原市的某大饭店签订购销合同,该大饭店向机械公司采购价值37.68万元的洗衣设备。机械公司将设备交付给了大饭店,并完成了安装调试,但大饭店迟迟未能付清货款。无奈之下,机械公司一纸诉状将大饭店告上法庭,要求大饭店支付货款12.68万元,并承担违约金5万余元。

    考虑到该大饭店位于千里之外的宁夏,承办法官电话通知双方积极协商,但双方对金额和付款时间存在争议,未能协商一致。本来准备春节长假之后即组织双方开庭及当庭调解,谁知一场始料未及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不得不取消开庭。2月10日,承办法官再次电话征求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遂法官立即组建线上调解微信群,并邀请双方代理人进群调解。

    通过微信群,法官了解到大饭店主要经营餐饮、住所等,因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目前无法正常经营,主营业务受到很大的影响。而本案所涉的货款已经拖欠两年左右时间,机械公司也面临着融资成本的考虑。大饭店主张自己经营十分困难,货款本金尚需要分期支付,违约金难以承受,而机械公司则主张大饭店拖欠货款已久,现在还要分期支付,违约金可以稍做让步但不可能放弃。

    了解到双方争议后,承办法官积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多体谅对方困难,特别是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大饭店确实存在一定的经营困难,且该大饭店远在宁夏,短期内过来开庭并不现实,可能会影响到机械公司通过诉讼尽快回收货款的初衷。经过一周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大饭店自2月份起分四期支付机械公司货款并承担违约金5000元,该案得以顺利调解。 (吴丹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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