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认罪认罚,也愿意赔偿,只希望不要因为我的过错影响孩子的未来,我在这里真诚地向他们(受害单位)道歉。”3月4日下午,一场远程庭审正在进行,被告人林某留下了悔恨的眼泪。
用时28分钟,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在线庭审方式,对这起适用认罪认罚普通程序的盗窃案件当庭宣判。
法庭内只有审判员和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陪审员其他四方参与庭审人员通过手机或电脑远程视频连线,全程通过中国庭审网直播。
2019年9月底,被告人林某在某市民服务中心,采用螺丝刀和小刀切割的方式,窃取四台投影仪、三套音响和多媒体控制器。归案后,其认罪认罚,归还全部物品,主动赔偿受害单位,并取得对方谅解。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法院与检察机关经过前期沟通、设备调试、模拟测试、沟通协调,决定采取远程网络庭审实现“无接触”审判方式。
办案形式虽有不同,法定的程序却一样不能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辩护人陈述、被告人陈述、审判员宣判……与线下庭审并无二致,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林某当庭认罪认罚,被判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核实庭审笔录后,通过扫描二维码,法官、检察官、被告人等人员分别通过手机完成了在线签字。
当天下午,该院还有另外3起刑事案件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进行。“庭审过程合法、有序、高效。”承办该案的虎丘法院刑庭副庭长许修尧表示,在疫情防控吃紧的特殊时期,确保各种条件都适宜的情况下,对刑事案件采用云审判方式,既可以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疫情反复,还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权益。
(虎轩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