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苏州首例涉防疫物资诈骗案一审宣判。昆山一男子谎称有大量医用口罩出售,骗取他人钱财2.4万余元,被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和辩护人分处四地隔空庭审。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1日,被告人唐某某在微信上得知同学周某某急于求购医用口罩,便萌生了诈骗的想法。于是其购买了新的微信号,并隐瞒自己的身份,主动添加周某某的微信,谎称自己的朋友经营药店,有大量医用口罩可销售。但周某某因微信转账受限,便联系其朋友蒲某某,并将其朋友蒲某某的微信推送给唐某某,并告知唐某某由蒲某某联系购买口罩。被告人唐某某使用新微信号添加了被害人蒲某某的微信后,虚构有大量医用口罩可按照2.9元/个的价格出售的事实,并向被害人发送自制的虚假物流预约取货、发货的图片、订单号骗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多次支付价款共计24360元。收到款项后,被告人唐某某将蒲某某及周某某的微信拉黑。被害人蒲某某意识到被骗后即报警。吴江公安局民警经侦查发现,被告人唐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唐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唐某某的父亲代其向被害人蒲某某退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名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名义实施诈骗,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还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赵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