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究决定于3月16日起全市文化场馆对外开放。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开放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细化工作方案,确保疫情期间安全有序运营和开放。对恢复开放后的场所要加强跟踪监督。
通知适用范围:本市公共文化场所、星级饭店、广播电视机构、考古保护工程。(旅游景区复工开放指南已发布)电影院、录像厅、游艺厅、网吧、线下文化培训机构等密闭空间暂不复工开放;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内部容易形成人员集聚的空间和项目暂不开放。
归纳起来,市文广旅局主要要求如下:
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都要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明确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以及各工作环节的防控要求。健全并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
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持“苏城码”绿码进入工作场所,并配合体温检测、登记后到岗。一线服务人员制服每日清洗更换。在食堂就餐实行分餐、分时,住宿符合安全管控要求。
加强办公、施工场所管理。在入口处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每日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造册。在办公、用餐等区域备有消毒物品。保持公共卫生间设施完善。保证室内环境卫生并通风。
加强对客服务管理。通过展示、张贴载体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告疫情防控情况,以及开放范围、服务项目和观众须知等信息。实施入口有序排队。保障人行通道和出入口畅通。所有顾客(市民、游客)须戴口罩、持“苏城码”绿码,配合体温检测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对持红码和黄码者,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禁止进入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置。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
同时,对公共文化场所和旅游咨询中心、星级饭店、广播电视机构、考古、文物保护工程等企事业部门提出了相应要求。 (陈鹤鑫 陈东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