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市场对于重要防控物资“口罩”的需求激增,经营环节各类违法行为也逐渐增多。
常熟市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结合疫情相关情况,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于2月4日根据线索依法对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提取到3种口罩标价签,每种口罩的标价签有2张,分别为之前和现行价格:1、“商品编码为4020802173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之前价格15元/盒,现行价格19.8元/盒;2、“商品编码为4020801305的健奇美一次性口罩(成人专用)”,之前价格12.8元/袋,现行价格19.8元/袋;3、“商品编码为4020802315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之前价格11.8元/袋,现行价格17.5元/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后经核实,1月22日起,该药店借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在尚有库存,进货成本没有变化情况下,为牟取暴利,将店内“商品编码为4020802173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0个/盒)”、“商品编码为4020801305的健奇美一次性口罩(成人专用10片/袋)”、“商品编码为4020802315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3款口罩从原销售价15元/盒、12.8元/袋、11.8元/袋大幅提价至19.8元/盒、19.8元/袋、17.5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涨幅分别达32%、54.6%、48.3%。截至案发,该店共提价销售口罩71盒(袋),销售额1344.1元。其中“商品编码为4020802173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0个/盒)”以19.8元/盒的价格卖了4盒,“商品编码为4020801305的健奇美一次性口罩(成人专用10片/袋)”以19.8元/袋的价格卖了7袋,“商品编码为4020802315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以17.5元/袋的价格卖了60袋。将面临10万元以上的处罚。
(张查查 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