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吴中市监局查获一起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电梯安装项目中,伪造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及交付未经检验的电梯案件,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安全。
吴中市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吴中区某别墅小区电梯安装项目中,有8台电梯的检验合格报告存在涂抹痕迹以及编号不符的问题,经确认为伪造报告。经调查,上述这8台电梯均由杭州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安装,并在未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伪造检验报告交付使用。吴中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35万元的处罚。
此次案件中,杭州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伪造电梯检验合格报告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影响及其恶劣。据了解,吴中市监局对辖区电梯定期检验、规范维护和使用方面将加强执法检查,还将向电梯安装及交付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进行延伸,以确保群众安全。
吴中市监局在查获伪造电梯检验合格报告案件同时,还查处了一起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据调查,此次案件中,吴中区某A公司招聘了一批B公司的前员工,在明知其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A公司仍把这批B公司的前员工,安排在同类产品的相同研发岗位上。其中一名员工杨某,明知对B公司负有保密义务,仍将在B公司工作时所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A公司的同类产品研发上。案发时,该款产品处于样机生产阶段。杨某和A公司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的相关规定,吴中市监局对杨某和A公司分别处以15万元和25万元的罚款。
在此次案件查处中,吴中市监局执法人员指出,企业应注重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采取必要的合理的保护措施,一旦发现商业秘密被侵权,可以通过民事、行政或刑事等途径寻求帮助。企业对新入职员工培训时,既要强调对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也要关注该员工是否对其他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并提示新员工不得使用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
吴中市监局执法人员同时要求科技人才增强法律意识,切勿违反保密约定或协议,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因工作之便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吴中消 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