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激烈冲突屡见不鲜,有时甚至会发生伤人事件。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债务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老何就因一时冲动,换来了七个月的牢狱之灾。
老何在吴江一家农贸批发市场卖海鲜,是做梭子蟹批发生意的,老倪经常从老何处购买梭子蟹用于出售。在频繁的生意往来中,老倪拖欠了老何一些货款。2019年9月6日上午,老何与老倪因为货款的事情在电话里吵了起来。之后,盛怒之下的老倪用斧子把老何店里的设备给砸了。接到员工电话赶到店里的老何,看到店里被砸坏的设备,心头怒火汹涌,拎着木棍就去找老倪算账。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二人一见面就厮打在一起。老倪的儿子小倪担心自己父亲受伤,也加入其中。混战之中,老何打伤了老倪的头部和胸部,打伤了小倪的头部。后经法医鉴定,老倪头部损伤属人体轻伤一级,胸部损伤属人体轻伤二级;小倪头部损伤属人体轻微伤。
吴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老何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提醒,对于债务纠纷,纠纷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至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暴力无法解决问题,只会引发更大的问题,暴力之后,没有赢家,都是输家。(文中人物为化名)
(顾军红 赫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