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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05

太仓沙溪市场监管分局查处物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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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沙溪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查处一起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乱收小区业主蓝牙门禁卡费用的案件。

    经查,当事人在承接沙溪淳大香槟年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未执行《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太政规〔2015〕6号)第三十条第四款“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为每车配备1张出入证(卡)”的规定。擅自向小区业主收取每个车辆识别蓝牙卡25元至50元不等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最后,当事人主动退还小区业主多收价款37085元,该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该分局对某小区物业不执行规定乱收停车费问题进行查处。某小区物业在对沙溪原著花园和熙岸花园小区进入车辆进行临时停车收费时,未按照《太仓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中“进入小区临时停车,二小时(含二小时)内不收费;超过二小时(不含二小时),2元/次;超过四小时(不含四小时),4元/次”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擅自制定了“二个小时内免费,超过二个小时收费4元”的停车收费标准并收取临时停车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该分局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多收价款1004元,逾期不退还的予以没收,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太仓市场监管局一直以来都是树立“检查一个小区,规范一个小区”的整治理念,督促物业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确保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潘建斌 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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