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丰分局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销售、加工野生长江江鲜及虚假广告的行为,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对辖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媒体宣传标语及现场讲解对经营户及消费者进行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辖区内涉及“江鲜”、“长江鲜”的饭店已纷纷更改招牌标识。
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进行“长江禁渔”专项检查回头看中发现,辖区某饭店的菜谱上仍然印有“长江鲈鱼(清蒸、红烧)”、“长江杂鱼(红烧)”、“长江刀鱼(清蒸、红烧)”、“长江河豚(红烧、汤)”等菜名。经查,当事人实际销售的鲈鱼、杂鱼、刀鱼、河豚等皆为人工养殖。因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该分局已对该饭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卢敏 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