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苏州中院组织召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会。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两级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参加会议。
徐清宇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组织有力。全市两级法院均及时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动全院资源力量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市中院多次通过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专题会议、院领导带队督导等方式,部署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二是措施扎实。市中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该系列文件获得最高法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亮点突出。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司法改革专项调研课题“电子诉讼规则研究”承担单位,相城法院、虎丘法院工作经验分别入选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发布的全国、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四是质效提优。前三季度,全市法院结收案比、结案率和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三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首超全省法院平均值。前不久,最高法院分管领导到苏州法院调研,对苏州法院的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徐清宇院长就下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苏州是全国范围内案件规模较大的地区之一,人案矛盾较为突出,对于繁简分流改革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同时也具有改革样本意义。近一年的试点成效也表明,改革对于我们提升审判质效的牵引作用,对于我们争先创优的带动作用都比较明显。全市法院要发扬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敢于尝试,努力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为推动民事诉讼法修改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围绕简案快审,精准把握改革试点各项任务。五项改革试点内容表面上相互独立,但实质上密切关联,制度设计上都有促进简案快审、提高审判效率的功能特点。在谋划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时,要准确把握这一功能特点,积极发挥简案快审的制度功效。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释放简案快审提速增效潜能。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在优化简易程序适用机制上下功夫,促进简案快审,提升审判效率。要畅通繁简分流渠道。基层法院要敢闯敢试,扛起责任,展现担当,已经探索总结出的一些经验做法要继续巩固深化,努力形成基本模式、基本规则;工作滞后或者存在弱项的,要对标找差、补足短板、迎头赶上。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