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姑苏区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姑苏特色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之路。
古城旅游全国示范。2014年,姑苏区创建国字号金字招牌“国家古城旅游示范区”。通过编制《苏州古城旅游示范区建设规划》《创建国家古城旅游示范区建设规范》等技术标准示范全国,成为国内古城旅游的排头兵、领头羊。通过实施《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区)创建古城旅游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用于推进姑苏区优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完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整治旅游市场环境、扩大旅游品牌营销等一系列工作。经过5多年建设,苏州古城成为了“世界一流的古城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引领着城市综合发展。
古城保护全国争先。在全国率先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与姑苏区实行“区政合一”,成为国内首创。完成《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古城墙保护条例》立法,给全域旅游发展自然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形成强有力保护;完成《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对提高全域旅游环境质量提供有效管理手段。承办威尼斯建筑双年展主宾城市活动,平江路作为城市自我更新的典型案例,在第16届威尼斯建筑双年展平行展中国城市馆展出,获得国际同行高度关注。
执法管理省内率先。姑苏区率先获得省政府批准成立综合执法局,将旅游执法领域72项职权全部由市级平台下放由姑苏区综合执法局行使,城市管理真正实现“一枚公章对外”、“一支队伍管执法”,将旅游、商务、教育、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权纳入相对集中范围,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属于创新尝试。这为“一日游”旅游市场整治提供了有力保障,完成了因虚假宣传吊销定园营业执照(全国首例)、斩断“不合理低价游”利益链等疑难问题破解,目前姑苏区“非法一日游”现象基本消失。
多业融合模式创新。通过不断深化、拓展商旅文融合的“姑苏实践”,努力实现全区商旅文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价值重构,打造古城商旅文创新融合发展的“姑苏样本”,姑苏区成为“中国商旅文产业发展示范区”。探索建设文化新经济发展中心,打造文化新经济试验基地,推动姑苏IP产业化转化创新,重点推进IP经济、授权经济,形成IP成果转化和育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