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最近,张家港大新市场监管分局为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活动,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化妆品政策指导宣传工作。
监管人员认真排摸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本底情况,通过实地摸排、电话等方式整理出各经营业态的化妆品专营店主体名单,为新条例施行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在排摸过程中,监管人员积极宣传化妆品相关知识,发放宣传手册,并与经营使用单位签订行政提示书,提醒各经营单位从合法渠道购进化妆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化妆品标签应符合规定、不得擅自配置化妆品或经营使用变质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化妆品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等内容,共发放行政提示书17份。 (黄霈 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