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于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最近,为更好地规范化妆品行业经营行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余分局对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分局执法人员走进一家家美容美发店,着重对化妆品的购进进行了宣传,要求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同样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做好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特别要查看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有无标签,并希望他们增强法治意识,严把进货关,避免购进行不合格化妆品,给自己带来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茅丹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