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花钱买健康、买年轻、买享受正成为老年群体的生活追求,同时也是被五花八门保健品欺诈的重要对象。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接到市民苏女士咨询电话。苏女士说,半个月前,她婆婆一直去参加某公司组织的老年人讲座,听讲座之余还能领点鸡蛋、肥皂之类的小礼品。为此,婆婆坚持参与,还有点乐此不疲。最近一次讲座,“老师”现场推介某品牌净水器,婆婆经不住忽悠就跟风买了一台回家。苏女士和丈夫上网查询了一下,发现该款净水器是品牌比较小众的滞销货,价格也并没有讲座推介的那么高。于是苏女士跟婆婆提议去退货,婆婆听后也觉得很不划算,于是联系讲座“老师”要求退货,可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并称“卖出去的东西,没有质量问题从来没有退货的说法”。苏女士心有不甘,就拨打东城分局电话咨询,问讲座推介的产品能不能退货。
分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苏女士的诉求后告知她,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取网络、电视、广播、电话、邮购、会议推介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退货、退款义务。”购买者可以据上述新规与经营者进行自主协商,也可以直接投诉。苏女士说,有法可依就好,并表示将先行与经营者沟通,如果对方还是拒绝退货,她再来投诉。
两天后,分局工作人员接到了苏女士的电话,称对方公司同意退货,双方达成了和解。
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陷阱日益增多的现状,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警惕,多关注社会新闻,对于以赠品、免费等形式吸引老年人去听所谓的健康讲座,老年朋友就要多留个心眼,即使去参加这样的讲座也不能贪小便宜,必要时可以用手机等拍照、录音,收集证据,即使购买也要索要、保留发票等凭证,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作为家人我们应该注意,如果你家的这位老人身体确有毛病,一定要带他去医院看医生,让他听听医生的说法;老人最怕寂寞,如果老人是抱着凑热闹的心态出去“听课”、“理疗”的,以后,你一定要多陪陪老人。 (苏生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