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老龄化的进程随之加快,涉及老年人维权的热点话题也在不断升温。近年来,在涉及老年人维权的案件中,理财、赡养、再婚、房屋确权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最为突出。对此,相关部门提醒老年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法律会为你们撑起公平和正义的保护伞。
一天,王阿姨在某网上旗舰店购买减肥香皂5块,网页显示促销价38元,价格88元88元用删除线划除,买2减10元,王阿姨实付款170元。后来,有老姐妹提醒她,该产品的月成交记录中并无以所标原价88元销售的记录。王阿姨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起诉至法院,请求退货退款并3倍赔偿损失。
律师说法: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应属价格欺诈。“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7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本案经营者明知其产品不存在88元的原价仍然捏造交易价格,已构成价格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