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专栏正式发刊上线高楼抛物砸坏车辆物业公司该担责吗?说说“学区房”噱头下的法律风险设置搜索关键词时“搭便车”,判赔20万!房屋租期届满,承租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委托熟人装修起纠纷 法官查明事实化干戈原久泰商厦一楼至三楼——创始于1863年的丝绸中华老字号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07

委托熟人装修起纠纷 法官查明事实化干戈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新房购入紧接着就得装修,虽然大部分家庭都将装修发包给了装修公司,但也有部分人基于信赖基于信赖,将装修内容发包给熟人,仅口头约定装修内容和价款,不签订合同或合同约定非常粗糙。然而,因装修产生纠纷后,便双方各执一词,不利于法院查明事实。近日,太仓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熟人装修未签合同引发纠纷的案件。

    2015年2月,赵某委托同村的张某为其购买的一套商品房进行装修,因双方较为熟悉,故并未签订装修合同,也未有书面的报价单等材料。但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对装修内容、装修价款、装修质量等产生争议,并各执一词,导致完工后数年未进行结算,赵某也未付清装修款。2020年1月,张某找到赵某催款并报警,后因双方协商未成,故张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该房屋装修工程已完工多年,但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项目有哪些、如何确定工程价款、是否存在质量瑕疵均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至公安机关调取了出警记录并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在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对装修工程量的确认。在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和耐心劝解下,参照相应工程量的市场价格,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妥善解决了纠纷。

    法官提醒:房屋装修几乎是每个家庭都需经历的一项经济活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装修时一定要选择具备资质、管理完善的装修公司,并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对装修内容、建材的规格、质量要求、装修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此,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争议可依据合同妥善处理。

(滕万波 肖佳)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