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医保局以务实的举措、灵活的机制,全面落实各项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待遇,打通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
一是创新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现了“两病”参保人员“无申请、零手续”确认登记和享受待遇,极大便利了“两病”患者。全市“两病”经办做法得到国家医保局陈金甫副局长的高度肯定,指出苏州做法“打破了政策享受的旋转门、玻璃门”,建议全国总结推广。
二是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医疗保障安置,确保渔民百分百参保、百分百享受医保待遇,为顺利实施长江流域禁捕重大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修订流动人口积分入医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弥补了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政策空白,拓展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为新形势下促进就业、优化营商环境打好政策基础。四是全力做好疫情救治保障和医保服务,落实医保降费率要求,全年减半征收5个月,为企业减负38亿元,列全省第一位。
与此同时,全市医保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险等制度作用不断显现和发挥。
一是进一步拓展救助人群范围,将困境儿童纳入保费补助和实时救助范围,将听力残疾二级、语言残疾二级的残疾人员纳入保费补助范围。2020年全市享受保费补助人数5.3万人,个人免缴金额0.21亿元,享受实时救助57.9万人次,救助资金结付金额1.17亿元。
二是进一步调整大病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优化待遇结构,保障重点向高费用段重大疾病人群倾斜。全市大病保险补助人数11.2万人,补偿金额7.30亿元,大病保障水平全国领先。
三是启动长期护理保险第二阶段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惠及人群、提高待遇标准,充分保障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为有效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提供了苏州模式。大市范围累计享受待遇5.29万人次,支付待遇3.71亿元。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