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206件,已办结28864件,结案率为92.49%;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632.94万元。与2019年相比,投诉量增长了72.71%,调解成功件数增长了57.24%,挽回消费者损失增加了1840.95万元。
与2019年同期数据有明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的影响,卫生防疫类商品、票务服务的投诉呈爆发式增长;二是互联网消费热度高涨,直播带货、在线教育、网络游戏等“云上”消费维权较为突出;三是传统投诉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投诉分类统计情况
2020年,苏州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15973件,服务类投诉15233件。从投诉内容来分析,合同问题12604件,占41%;质量问题3846件,占12%;售后服务问题2418件,占8%。
1、商品投诉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投诉5992件,占商品类投诉37.52%;食品投诉4107件,占商品类投诉25.71%;交通工具投诉1629件,占商品类投诉10.20%。
2、服务投诉主要集中在:订购服务投诉5176件,占服务类投诉33.98%;预付卡服务投诉1192件,占服务类投诉7.83%;餐馆服务投诉854件,占服务类投诉5.61%。
部分行业呈现的热点问题
(一)疫情导致卫生防疫用品成为投诉焦点
2020年医疗器械类投诉同比激增1688%,卫生用品同比增加531%。
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1、口罩等防疫用品短期内价格暴涨,部分不法商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2、商家虚假宣传,以普通一次性口罩冒充医用口罩;以防疫为噱头,夸大或虚假宣传防疫用品的防护功效;不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甚至虚构商品,恶意欺诈。
3、防疫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经营者以次充好,销售假货、三无产品。
案例:消费者高先生2020年7月2日在天猫某旗舰店购买了口罩, 但是到货后发现该产品无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等商品信息,认为该商家出售的产品为“三无产品”,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但商家不予理睬。经调解,商家进行了退货处理。(二)预付式消费领域仍是投诉焦点
2020年共受理预付卡服务投诉1202件,比2019年同期减少377件,降幅23.88%。投诉主要集中在经营者擅自终止服务、虚假宣传、恶意欺诈、霸王条款、变相涨价、退款困难等方面。
据统计,2020年园区东环路轻重健身、园区唯亭金陵西路文峰美容美发、园区奥体中心乐体健身、园区瀚林路曼妮雅美容美发、吴中区吴中大道金未来教育、苏州市橡皮筋艺术培训、园区优优小王国儿童摄影等商家出现群体投诉,且多家连锁店已闭店停业,致使消费者受到严重损失。
案例:消费者张先生2020年9月16日在某健身馆花费5000元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办卡时健身馆服务人员称,办此卡可以享受健身馆内所有健身课程及器材。但张先生在开卡后发现,此卡并不能在健身馆内所有健身课程上进行使用,一些课程需要另外再收费用。张先生对此不满,并与健身馆交涉退卡未果,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解。经市消保委调解,该健身馆退还了张先生健身卡的费用。(三)教育培训消费市场问题突显
因受疫情影响,我市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出现现金流紧张、融资困难等问题。2020年共受理培训服务投诉1856件,比2019年同期增加1210件,增幅187.31%。
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1、部分培训机构出现停课、停学现象,有的甚至关门倒闭或无法履约。2、教育培训机构资质、教师资质不全,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3、消费者在缴纳培训费后,培训机构不按约定时间开课,或者不按约定提供对应的师资力量。4、在消费者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接受培训时,培训机构需收取高额违约金。即使消费者愿意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协商退回剩余培训费时,经营者总是多方刁难、久拖不办,拒绝按照合同条款履行退费手续。5、一些培训机构肆意夸大培训效果,并联合一些金融机构、网贷平台,以“培训贷款”“教育分期贷款”等方式收取高额的培训费和较高的利息。
案例:消费者林女士2019年10月在某连锁舞蹈培训机构报了成人舞蹈课程,缴纳了48880元,该机构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帮消费者用分期贷款形式支付了培训费,且消费者与机构未签订过任何合同,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其取消机构私自设置的分期贷款。经调解,培训机构对违规贷款进行了撤消。(四)“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型网络消费投诉成投诉新热点
受疫情持续的影响,促使新型消费形式不断深化发展。“社区团购”、“直播带货”成为消费新潮流。但在新模式、新业态推陈出新,而新规则、新监管尚未健全之时,该行业的新投诉、新问题也不断涌现。
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有:1、“团购”的生鲜产品质量不佳、宣传存在虚假;“团购”后存在提货难、配送难、缺货等问题,消费者体验差。2、“直播带货”的投诉商品中普遍存在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价格欺诈、数据造假等问题。
苏州市消保委提醒
(一)消费者在购买防疫用品时应选择资质、渠道规范的正规商家,并注意查看标识、标签,要科学防疫,不要轻信、购买、使用未经权威机构认证、认可的用品,对部分经营者的虚假宣传、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提高警惕并及时举报。
(二)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充值预付卡时一定要谨慎、理性,选择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稳定的商家进行预付式消费。2020年12月20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预付卡的发行、兑付,对发卡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对预付卡实施的线上备案、线上管理、线上查询、线上公示都进行了规制,将有效规避预付卡陷阱,避免消费者遭受损失。
(三)消费者在选择线上、线下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及教师资质;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对“名校名师”“包过”“速成”等宣传用语应当理性看待;对不按国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违规收费、违规开展业务、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开通“培训贷”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等。
(吴湘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