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质监部门明确指出,旅行社对老年人收取“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老年人可第一时间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并保留相关证据及时维权。近期,部分旅行社在收客时,向老年游客加收“年龄附加费”。如张女士72岁的母亲参加泰国游,被告知老人年龄超标,要加收300元“年龄附加费”;70岁的李先生和老伴参团去澳大利亚、新西兰旅行,除缴团费外还被收取1200元“年龄附加费”。据了解,苏州个别旅行社在组织出境游时,也有此现象;如果不同意加附加费甚至拒绝收客。一些旅行社针对老年群体加收费用不是因老人需要提供特殊服务,增加了旅行社的成本,而是因为老人消费能力偏低,少购物、不购物会减少旅行社的收入,便用超龄收费来弥补损失。这种歧视性做法在所有国家都是违法的。“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消费者报团时,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和缴费,此外还要当心团购价背后的陷阱。
一些旅行社会以“团购价”、“低价团”、“免费游”等广告吸引旅游者上门,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方面服务大打折扣。因此,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时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游产品的品质,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
记者获悉,一些老年朋友经常参加保健品销售单位组织的旅游。这些单位美其名曰“答谢客户”,其两天包吃包住短途游才99元,非常诱人。可是老年朋友在参观保健品生产基地后,经过“专家”讲座,再加可观的优惠,如“买二送一”或“买三送五”,原来坚决不买的老年朋友也抵制不住如此大的诱惑,最终纷纷买下各种各样的保健品,基本上都要花去一两万元(先付钱,货可以边吃边提)。据记者所知,一些保健品销售单位几乎每季度都要组织这样的活动,大多老年朋友随大流参加,一年下来,有人花在保健品上开支高达五六万元。
事实上,非旅行社是不允许组团旅游的,保健品公司为推销产品组织“免费旅游”,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推销保健品。老年人如有出游计划,应该选择正规旅行社,千万不要占这种“免费旅游”的便宜。 (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