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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1-23

海德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收得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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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吴先生向苏州市物价局咨询:“海德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收费等是否合理。或者说,物业收了那么高的费用却不作为,小区设备经常坏,外来车辆可以随意进入地下停车场,那我们交停车费、物业费的意义在哪里?”
    苏州市物价局通过电话回复吴先生——
    目前海德小区业委会正在筹办中。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新建普通住宅物业费标准,是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物业公共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执行。
    如小区暂时没有成立业委会,根据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另据《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专有、专用的车位(车库)的汽车停放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者其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该小区汽车停放费标准。
(苏物 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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