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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1-30

吴中市监局保健食品常识及法规宣传“落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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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常识及法规宣传活动,整个活动接地气并且措施扎实落地开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但在不良商家以“祖传秘方、权威认证、健康讲座”等形式广告推销下,保健食品俨然成为老少皆宜、包治百病的良药,轻者开支动辄几千甚至几万元,重者延误病情,造成终身遗憾。
    这次保健食品常识及法规宣传活动期间,吴中区市监局注重活动接地气。郭巷分局联合郭巷街道食安办、官浦社区居委会举行保健食品常识及法规宣传暨信息员培训。木渎分局会同木渎镇食安办,在木渎镇金山路华润超市门口举行主题为“普及食品药品科学知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中,信息员培训主要针对保健食品消费主流群体中老年人,由吴中区市监局药械科重点介绍保健食品的基本常识、基本功能、消费警示、保健品与药品、食品的区别等内容;工作人员向中老年人发放了保健食品消费宣传手册、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宣传手册;同时通过新闻报道、视频等深入浅出、浅显易懂的方式向中老人年人介绍防骗招数。在老年人消费教育活动中,针对城市、农村老年人进行分类教育,增强中老年群体风险防范意识,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并不能取代药品,不具有治疗功能,购买保健食品要通过正当途径并保留购买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中区市监局还在木渎等地的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正确认识保健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小知识》、《如何选购安全食品》、《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同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达30多人次,解答食品安全、药品与保健食品的识别等相关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小罗 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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