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天虹商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获专家组高度称赞张家港市监东城分局查处两起入网食品违法案件如此超低价“宜兴一日游”谁来管?游客境外遇险可求助中国使领馆100部废手机=1个金戒指 小老板收废手机炼金触刑
第06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7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07

天虹商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获专家组高度称赞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11月27日,苏州市专家组对姑苏区天虹商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进行考核验收,对该服务站表示了高度称赞:“姑苏区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的选址、把关、验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市起到标杆引领作用,综合来看,这个示范点在全市范围内都是可圈可点的。”
    在商业综合体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商业综合体内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是姑苏区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实事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是运用奖励等措施,借助综合体物业管理单位力量,在综合体内设立食品安全投诉站,第一时间解决餐饮投诉问题;借助综合体管理方力量,推动餐饮单位落实“五常法”管理措施及明厨亮灶工作,定期对内部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卫生管理及餐饮服务检查,从而提升综合体内餐饮服务规范化水平。评选专家组认为姑苏区在选址、验收、把关方面,对市级餐饮示范片验收的天虹商场,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市起到标杆引领作用。
    为深入推进2017年度苏州市“餐饮服务集中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姑苏区餐饮服务集中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近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又根据苏州市食药监管部门《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集中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各商业综合体主动申请及前期考察基础上,首批选取世茂广场、平江万达广场、汇邻广场、天虹4家商业综合体,为其授予“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牌子。 (苏监 一得)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