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两家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扩大营业范围增加客源,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项目。但该两家餐饮店是在未事先增加许可经营项目的前提下,就擅自开展冷食类食品制售,其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给网络订餐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带来了隐患。
两家餐饮店超出许可的经营项目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涉嫌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的规定。东城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后责令涉案单位立即予以整改,鉴于当事人及时改正,并取得相应的许可经营项目,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查实的经营额分别对两家涉案单位给予罚款,并没收相应的违法所得的处罚。
(陈涛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