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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21

当心“双十二”打折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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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沾沾自喜于网购到“便宜货”时,那些商家正在“偷偷乐”呢!
    不信,请看中消协发布“双十一”网购商品价格跟踪体验报告,先涨后降低、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这些现象相当普遍。16家电商平台宣称当天参加促销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十一”价格或更低购买到的比例达78.1%。这个比例数据,反映一个社会实际就是十个网购顾客,有近八个中招“打折”猫腻!
    其实,此类猫腻,岂止电商,实体店也有时所闻,屡见不鲜。来我家打帚卫生的安徽小阿姨,在一家商场买了标价800元,“打折”为300元的商品。她喜滋滋地认为”捡了个便宜货”,我看就有猫腻,不是”物有所值”的哦!
    商品价格虚高,再以“打折”诱骗,不仅使顾客多花”冤枉钱”,而且伤了消费者感情,更是干扰市场秩序,败坏商业道德。这是当前市场一个突出的问题!“打折”本是古今中外商家通行的营销方式,或是为滞销商品回笼资金,或是为了薄利多销,招徕顾客,或是为节假时节营造欢乐……但是,如今被一些”歪口”的无良商人,念歪了这本经,造成市场“劣币逐良币”真假难辨,一片混乱。
    市场乱象要用司法重典。且不说,当今市场经济秩序良好的外国,无不依法严惩价格欺诈的无良商人,近日,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涉假受惩,罚金数以百亿元,主管入狱7年;单说,我国古代怎么让消费者“放心购物”的?《唐律疏议》:“有行滥、短狭而卖者,各杖六十”,打得皮开肉裂,天下昭然,谁敢造次!
    如今,我国虽有《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是鲜见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下,让不法之徒受惩罚。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双十二”即将来临之际,我吁请:当心打折猫腻!同时,做到三点,根治欺诈——
    一,重塑诚信经商。舆论要加强宣传,营造诚信经商氛围。古今中外,只有诚信经商,才能家万贯,哪有玩概念、耍手段、欺骗顾客,可以发家致富的?即便一时玩“打折“猫腻得逞,那是“时辰”未到,一旦时辰来临,“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下,必将得不偿失,身败名裂!
    二,惩处无良商人。工商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权,加强市场价格管理,对商家高呼“拦腰一刀”,“不管血本大甩卖”以及“我帮你砍价”的广告和主持人尤其是电视节目主持人,要他们先向有关部门价格备案,再抽检甚至普查,凡玩猫腻者,一律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养奸!
    三,做个护法顾客。顾客要学法、懂法和守法,一旦发现自己中招“打折”猫腻,要善于和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否则,做了“剁手党”即便将手指剁光,也买不到一件“价廉物美”的商品。因为一个不讲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市场环境,每一个人都将成为“挨斩”的受害者! (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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