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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21

消费新语

商品价格要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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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姑苏晚报》记者谷雨传来一条微信,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公司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虚假宣传误导老年白内障患者,其成本只有1.45元,而市场价却高达43.5元!对此,他称之谓“奸商”。
    也许,有人为之辩护,如今市场经济,只要有人卖买,你管他奸不奸?!于是,就有“博士学者圈”内的一个段子,“啥叫名牌?成本价后面加一个0,就叫名牌;成本价后面加两个00叫奢侈品;成本价后面随便想加几个0,就叫文物。”
    也就是说,如今商品价格是买卖双方随心所欲而产生的,别人不能也不必说三道四,指手划脚,政府有个叫物价局的,也是不能也不必管理?
    物价局在历次国家机构改革,为什么不被改掉呢?我退休前,曾长期在政府计划部门工作,懂得价格关系到国计民生,市场秩序,不是可有可无的行政管理部门。
    当然,如今不像过去为一根油条涨价5分,有劳分管副市长与计划部门的同志讨论到半夜,但是如“莎普爱思滴眼液”,不仅价格属不属“暴利”,而且广告是不是“虚假”,都在物价格局管理职责之内的呀!因此,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不存在要不要管,而是存在“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
    愿价物部门克服懒政作风,多点勤政作风,创造性工作办法。 ·白头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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