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8000元

时间2月

■行动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019年2月12日发布通知,2019年1月1日起,符合《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5〕186号)规定的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调整到50%。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企业分流职工等的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2019年1月1日前的岗位补贴仍按原标准执行。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且符合《关于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不同职业或同一职业更高等级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