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可享岗补

时间8月

■行动

2019年8月13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明确,7月1日起,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进行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本市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此外,通知要求,各涉农区应结合本地区农村发展实际和托底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积极征集适宜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托底安置本市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