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婷婷)2月24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1月8日,《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共七章七十条,分为总则、水源保护、工程保护、生态保护、保障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在水源保护方面,加大对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在工程保护方面,作为饮用水水源,我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自南阳丹江口库区沿总干渠直到安阳,必须确保供水安全。
王新民介绍,在水源保护一章中,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更加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将禁止围网和网箱养殖的范围由《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扩大到准保护区。
《条例》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治理全覆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