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青)1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省人社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即日起至3月在全省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主要包括七项举措:做好关怀暖心服务,深入基层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做好交通出行服务;做好就业培训服务;做好健康监测服务;做好文化活动服务;做好权益保障服务,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做好关爱帮扶服务,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提供社会救助。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