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春寒料峭,细雨蒙蒙。新安县正村镇十万村党支部书记刘召子顾不上打伞,一路俯身细看即将完工的柏油路,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刘书记又给我们村办了件大好事。”看到前来回访的镇纪委书记孟焕,站在路旁的十万村十组村民孔长伟打开了“话匣子”,“等这条路修好通车,俺家大棚的蔬菜光运费就能省去近千元,而且这一片三十来户村民的通行大问题也解决了。这个书记,我们选对了。”
然而去年换届,刘召子差点儿与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失之交臂”。因为十万村村民冯某、孔某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的情况下伪造档案材料,刘召子作为主要负责人,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在责任追究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按照选人用人规定,不能参加换届选举。
正当刘召子感到情绪低落的时候,正村镇纪委按照相关规定上门落实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报请该县纪委监委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核。
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等因素,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十五条”有关要求,认定刘召子所犯错误属于工作失误失察,应与谋取私利区分开来,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时,决定不影响其提名“两委”班子人选。最终,刘召子高票当选十万村党支部书记。
“带头拆掉自己闲置的老宅,还把荒地、荒山、荒坡都充分利用起来,集体收入越来越多。”“种植香菇缺乏资金,为我们垫付20余万元。”“自筹资金10多万建起党建广场。”……在孟焕走访过程中,十万村党员群众纷纷用实例为自己投票选出来的村“两委”带头人点赞。
从“有错”到“有为”,刘召子并非个例。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全面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护和激励干部履职担当、锐意进取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原则,已为31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免责减责。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完善保障干部担当尽责闭环机制,通过大胆容错纠错,为干事创业者解决后顾之忧,持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发有为。”新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