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这四个“敢”犹如奋进之歌,激扬信心。要让四个“敢”成为一种自觉、一份特质、一道风景,各级党员干部是中坚力量,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尤其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作为。改革没有先例可循,探索的过程难免有失败、失误。只有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才能让改革永不停顿、创新永无停歇。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用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必将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甩开膀子向前走、心无旁骛谋发展。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让创新者大胆勇闯、积极有为,让干事者随时校错,不出事且干成事,最终给改革创新者披上战斗的铠甲,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性循环。
其实,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还有赖于良好的舆论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老虎”“苍蝇”穷追猛打,彰显的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的能力。瑕不掩瑜,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党员干部之中大多数是兢兢业业的,工作失误中并非一定就有贪腐或“猫腻”。只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不是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对那些出以公心、出发点是为了发展而犯错的党员干部,要多点赞喝彩,主动帮助、关心他们,不能小题大
做、求全责备,以一丑遮百美,更不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容错机制不是“纵容错误”,它容的是“错”而不是“罪”,是对创新偏差的容让与纠正,更是对实干者的鼓励与包容,向社会传达了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明确信号,对于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氛围具有积极的象征意义和实质意义。
“闻鼙鼓而思良将”,只有真正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才能彻底消除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才能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不断涌现。 (王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