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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0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0-25

“检察保护+律师服务”助力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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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初晓韩雪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未成年被害人获得更好的救助和保护,是司法实践应着重考虑的问题,让他们及时获得法律服务,更是司法保护的第一要义。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增强“检察保护+律师服务”工作合力,推动构建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更大贡献。

检司联合协作

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保护机制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安阳县人民法院、安阳县公安局、安阳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适用范围,严格筛选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员,指派具有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责任心强的律师承办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案件。明确法律援助律师的权利义务,为法律援助律师如何提供法律援助指明方向。规定了法律援助的终止情形和方式、保障和监督机制,为法律援助律师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开通“绿色通道”

实现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零门槛”

联合当地司法局为未成年被害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施“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加大对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探索实现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零门槛”、全覆盖。组建“女律师”团队,从法律援助律师库中挑选组建业务精、责任心强、熟悉并善于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女律师团队”,专门为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除了承担诉讼代理人职责外,还在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探索“多元救助”

优化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模式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依托“司法救助+诉讼救济”模式,对遭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优化救助效果。依托“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为未成年被害人申领司法救助金,并协调落实户口问题。依托“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模式,及时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渡过难关。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打好“扶弱济困”组合拳,以援助工作精细化、援助对象精准化、援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突出重点,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温暖和谐的法律援助氛围。

(作者单位: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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