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国宏通讯员王冬安马源阳黄葭)“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导入法定程序办理和行政程序处理的信访事项占信访总量的29.31%,切实提高了群众维权效率。”11月14日,新野县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冯密介绍说。
有些矛盾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法规,仅靠村里的“调解员”“明白人”不一定能成功调解,怎样才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问题空转?为此,新野县着力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实施“警司访+”矛盾纠纷协调化解机制,发挥“一村四警”、“三理”室、医调委、交调委等载体和基层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等群体作用,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在法律框架下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在县级层面,新野县注重法治化导向,确保信访问题能够依法化解。该县信访局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不仅发挥了专业工作者的作用,还为信访人员提供了一个客观、公正、中立的调解平台,使信访事项能更好地得到处理和引导。
不仅如此,该县还突出法治化标准,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我们对进入办理流程的信访件实行‘三色管理’,对期限内、将到期、已逾期的信访件设置‘绿、黄、红’标识,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个别疑难复杂或即将逾期的信访案件,信访部门领导主动牵头协调处理,并且一盯到底,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化解。”新野县信访局副局长李华杰说,今年以来,新野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事要解决”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是要求党员干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依靠运用法治化思维,建立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日排查日报告、会商研判、旬调度、季约谈、案件督办函、依法处置越级上访、严肃追责问责等八项工作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研究相应的对策,全力促进问题解决到位。”新野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守文说。
新野县通过上述机制的完善运转,使信访案件的一次性化解率由去年的84.2%提升到今年的90.6%,未一次性化解案件均纳入县级积案化解范畴,由县处级领导牵头持续推动解决,真真正正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新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浩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是尊重和体现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新野县将进一步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信访工作,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