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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30

“三权分置”下如何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石晨琪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导向,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权利的分置,激活宅基地和农房的财产权益,从而有效应对城乡融合、人口流动及城市化进程中凸显的宅基地和农房闲置问题。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在巩固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精心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探索宅基地多元化流转的新模式,充分挖掘其潜在的财产价值。宅基地的流转路径主要包括宅基地单独流转和地随房走两种形式。首要之务是深入剖析宅基地单独流转的可行性,若条件成熟,则需进一步细化流转的具体方式、界定流转范围,并合理配置相关权利。若宅基地单独流转存在障碍,则应转向地随房走的流转路径。在此过程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配置,特别是流转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属性的界定,将直接塑造其在法律框架内的权利结构及其有效实现的方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明确倡导,应针对不同类型村庄的特点,分类施策,以推动乡村的差异化发展。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框架下,如何在不同地区实施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并有效整合宅基地改革资源与振兴路径,对于深化宅基地改革、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随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已成为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能的重要一环。在实践中,政府要积极作为,通过不断完善入市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以及强化监管与保障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诸如土地流转不够规范、权益保障不够到位等,这些问题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首先,应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确保土地流转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从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权益。其次,要加强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明确集体和农民的权益边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最后,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农村基地“三权分置”的建议:

一、当前,农村宅基地的“三权”--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主体差异和虚化问题逐渐凸显,权利边界的模糊导致了权利冲突的加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建立起相应的法律体系。一方面,完善的确权登记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宅基地“三权”权利主体不明的问题,提升农村集体组织对宅基地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人的法人资格,并规范其行为和义务,为权利主体提供法律救济的基础,从而缓解宅基地相关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组织进行改革,依据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退出宅基地。通过探索多种模式结合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如采取有偿取得和分类保障的办法,我们可以将流转对象放宽至村集体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从而进一步扩大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同时,必须确保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得到妥善的居住条件。具体而言,在城乡接合处,可以考虑以宅基地置换安置房和现金的方式;在城乡交界处,可以采取集中改造宅基地或就近建设安置小区的措施;在远郊地区,则应鼓励农民翻建危房旧房,并配备必要的公共设施。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不仅能够明确宅基地的权属,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还能够有效扩大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促进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为确保宅基地资源的有效流转与合理利用,提出以下优化路径。首先,应构建并完善宅基地的市场交易平台及相关制度,明确流转的法定程序,包括权利主体申请、农民集体同意、乡(镇)政府审批等环节,确保流转过程透明。农村集体组织应统一负责宅基地的对外出租事宜,并与承租人签订明确的合约,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如房屋的改造、转租等具体事项。其次,为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保障机制,政府应设定合理的流转限制条件,以确保农民在决策时的审慎性。此外,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或低价流转,农村集体组织应设立评估机构对宅基地进行评估,并设定底价。最终,农民与受让人应基于评估结果进行协商定价。在宅基地改革中,需始终坚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成为改革的真正受益者。同时,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提升农民对宅基地流转的认识与参与度,从而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乡村振兴。通过实施上述措施,我们期望优化宅基地改革路径,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三、政府在推进宅基地退出机制时,需从多个维度综合施策,以全面保障退地农民的权益和生活水平。在融资层面,政府应积极拓宽外部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所得、租金收入以及社会捐赠等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透明高效。同时,加强与银行和投资公司的合作,引导其参与宅基地退出机制,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为投资公司创造稳定的收益回报。此外,政府还应合理分配收益,按既定比例回馈给退地农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完善多元保障体系是确保农民生活稳定的核心。针对宅基地退出后可能出现的保障功能不足问题,政府应着手完善退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利用宅基地复垦产生的增值收益,为农民缴纳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险。同时,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就业补贴等措施,促进农民在城市实现稳定就业。综上所述,政府在推进宅基地退出机制时,必须综合考虑融资渠道的拓宽与多元保障体系的完善。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旨在为退地农民提供坚实的保障,确保他们能够维持稳定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的和谐与持续发展。

当前,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与实践尚处于摸索阶段。本文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旨在全面而深入地总结成功的实践经验,并剖析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本文旨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系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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