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随机分配多元调解
吉林省创新开展争议仲裁“积压案件清零”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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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有效应对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大幅增长态势,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全面梳理案件受理情况,遵循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总体思路,有效区分积压案件和新增案件类型,围绕“积压案件清零”的目标,创新性地开展调解仲裁工作。
对受疫情影响中止和延期的积压案件,吉林省建立积压案件台账,详细记载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立案时间等案件信息,随时更新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一案一号,登记在册,实行销号管理。截至6月末,共有55个积压案件超过审理期限,急需开庭审理,目前已开展集中审理,将55个积压案件全部清零。
吉林省仲裁院成立省仲裁院院务会,明确对院内重大事项及疑难案件审理实行集体决议的制度要求,目前已经相继审定出台《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规则》《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分案规则》《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规则》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从接待、立案、复核到审批、承办、审理、归档等各个仲裁环节,为提高仲裁质效,完成案件清零目标提供制度支撑。
按照新出台的《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分案规则》,省仲裁院对积压案件进行随机分配,所有积压案件逐一明确承办人,落实承办人负责制。尽管当前吉林省仲裁院面临人员不足,一人多岗情况,案多人少的矛盾无法化解,但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服从统一安排,不讲条件、不辞辛苦地推进工作。
当地对积压案件的审理践行“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行案前、庭前、庭中、庭后“四位一体”调解模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仲裁案件审理全过程。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认识疫情对企业经营、劳动者就业双方权益带来的影响,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承受能力和劳动者实际困难,通过协商、调解方式柔性化解争议。先后开展调解200余人次,调解成功案件19件,调解结案4件,申请人主动撤案15件。
仲裁案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保障仲裁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因此,吉林省仲裁院克服重重困难,坚持合议庭审理方式,落实合议庭成员案前和庭后两次合议制度要求,确保仲裁裁决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规范。 (吉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