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纪委第二纪检室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制定了《山煤集团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办法》。该办法共分10章122条,从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全流程作出严格规范,在各个环节规定具体审批事项、时限、审批权限等,体现了全程管控、从严把关,切实把监督执纪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在起草过程中,第二纪检室利用疫情防控不能外出办案的时间,精心组织、分工协作,目前已经完成意见征集,将于集团纪委办公会研究审议后下发。
(第二纪检室 栾志宾)